欢迎访问吉林人大网!
今天是:
 
 

 

       省人大常委会对进一步推进普法两个决议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五五”普法以来,在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取得新进展,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推动“两个决议”的贯彻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做到与经济工作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突出重点,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对流动人口和上访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对青少年主要是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养成守法的行为习惯;对各类企业要抓好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工作,促进公平竞争;通过普法,增强广大农民的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有序地表达诉求;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公民“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强化依法治理,全面建设法治吉林。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