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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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年2月3日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聂文权

发布时间:2013-04-23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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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党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国家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新一轮县乡换届选举全面展开,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正确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宏伟目标,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完善法律体系,突出吉林特色,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全面分析和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强化立法职能。一年来,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1件,通过7件;审议批准长春市、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提请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8件;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4件。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着力推进具有吉林特色城镇化建设,围绕加强规划管理、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立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制定了《吉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为推动畜牧业生产、加工体系建设,促进我省畜牧业与国际接轨,实现可持续发展,修订了《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提高林业生态保护能力,审议了《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草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订了《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强化了各级政府对公路建设、监管与养护职责,对县、乡、村道路建设与管理作出了规范。 

  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导,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修订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为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以及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修订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审议修订《吉林省消防条例》。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审议了《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为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审议了《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草案)》。 

  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改、废并举,执行立法程序规定,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二审三通过制度,严把立法质量关。对争议较大的内容,反复研究、协商和沟通,保证法规更加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坚持发挥主导作用,整合立法资源,调动各方面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提前介入,做好调研论证,对于涉及的重大原则问题,依法协调,妥善加以解决。坚持民主立法,每部法规草案都认真征求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立法咨询员意见,并在吉林日报或省人大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举措,对不断提高法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二、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监督法,加强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11次视察活动,对7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作出决议3项,备案审查省政府和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规章39件。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城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强化产业和项目支撑、搞好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通过视察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重点,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加快发展棚膜经济,督促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推动加快转变牧业发展方式、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提高企业研发和转化能力、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等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查批准了2010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了2011年计划和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对部分省级部门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对年度审计报告提出的突出问题,要求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审查部门增加到29个,并要求列入审计计划,向常委会提交审计报告。通过对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就严格控制物价水平、强化金融支持、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等方面向省政府提出建议,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对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视察暖房子工程、听取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工程规划、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惠及更多人民群众等方面提出意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视察稳定物价工作,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加快发展生产、保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成本、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取得了实效。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等意见,推进了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向好态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执法检查,从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的高度,有效规范了劳动用工关系,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丈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对新闻出版工作的监督,推动了政策扶持、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实,为全面发展新闻出版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努力。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在加快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分析了我省禁毒形势,要求各级政府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上升趋势,维护社会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对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监督,进一步营造了我省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对城乡垃圾处理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全面落实政策措施,提高垃圾处理能力,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完善审判制度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作出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听取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等建议,作出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这两项决议的作出,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愿,符合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加大了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决议》,强调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重点对象、完善形式方法、注重法治实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愿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措施,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完成人事任免和县乡人大换届指导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任免工作程序严谨、规范有序。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次。 

  在省委的领导下,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一是认真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二是依据修改后的选举法,修订了《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文件,召开工作会议。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舆情分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交流经验,整体推进。这次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认真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和省委部署进行,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共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48153名,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原则,代表结构得到改善。全省620个乡镇、60个县(市、区)全部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全省基层政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我省指导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四、尊重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把代表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广大代表以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对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2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及时进行审议和办理;对代表提出的253件建议,召开交办会,明确责任部门,提出办理要求。工作中,坚持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注重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做到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组织省人大代表和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提供了资料和依据,许多意见建议被有关方面采纳。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 

  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制度,听取和反映代表意见。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及活动情况,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情况,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加强培训,宣传典型事迹,保障活动经费,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更好条件。充分发挥《代表之声》作用,全年共刊发127期,反映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81条,许多意见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 

  五、坚持正确方向,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省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常委会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贯彻党的主张,不负人民重托,较好地完成了人民赋予的使命。一是注重提高履职能力和议政水平。深入学习有关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掌握人大工作方式和程序,深刻理解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提高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能力,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常委会会风进一步好转,审议质量明显提高。三是重视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筹备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专题询问等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四是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帮扶等系列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积极推进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方式,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高效服务。 

  一年来,常委会其他方面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根据国家整体外交要求,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活动,接待外国地方议会代表团和其他团组978人次,组织代表团出访了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地方议会,签署了《中国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立法会议纪要》,圆满完成了东博会接待工作。深入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和内容,提高质量和效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等等。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不断探索,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重要年份,也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届满的一年。常委会要在省委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下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省委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去年10月省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省人大工作的基本经验,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要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从国情和省情出发,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省委报告人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和行使职权中的重大问题,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三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发展民生两个关键,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四要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职责、特点和优势,坚持人大工作的原则和程序,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五要加强对全省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调查研究,对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二、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增强工作实效 

  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根据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严格执行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突出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重点做好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7部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法规质量。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紧紧围绕工业集中区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药品管理、国家河道管理、审判机关立案工作、检察机关加强基层建设与促进公正执法工作等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继续做好信访工作,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根据省委建议和政府提请,依法讨论决定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积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完善代表服务保障措施,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同市县两级人大的联系,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作用,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和服务。 

  三、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全面完成换届任务 

  认真总结十一届人大五年来的工作及经验,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起点上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总结五年来常委会行使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职权的基本情况;总结五年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深化对依法履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的思考与研究,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今年,市州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我们要认真总结去年县乡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好市州换届选举工作,做好省本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准备。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换届选举每一环节都符合法律规范,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更好地保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实现科学发展、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贡献,以民主法制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