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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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06-29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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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推进我省“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不断加深的严峻形势,在省委领导下,全省上下将迎难而上,积极采取措施,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奋斗目标。在新形势下,努力做好本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09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不断增强立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民主参与渠道,提高法规质量。

(一)认真执行五年立法规划,积极完成2009年度立法任务。安排审议本级地方性法规8件,即《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二审)、《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二审)、《吉林省促进就业条例》、《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吉林省高句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

(二)加强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法规起草工作责任制,加强调研、论证与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立法参与部门的工作协调,切实提高法规草案质量。统一审议机构实行立法项目分工负责制,提前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法规草案统一审议质量。

(三)做好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工作,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选择具备条件的法规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

(四)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认真做好对长春、吉林两市及民族自治地方提请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审议批准工作。

(六)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研究新形势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任务和措施。召开全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法规清理工作。认真完成法规清理、修订、废止工作。

二、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认真落实全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就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就业情况、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旅游工作情况、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审判机关案件执行工作情况、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就金融工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听取有关情况的汇报。为常委会2010年听取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视察。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08年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09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三)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及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吉林省促进科技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四)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召开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

(五)做好经常性的办信接访工作和集体访、异常访的接访工作。加强督办工作,促进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四、代表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认真做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搞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异地交叉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

(三)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范围,更好地发挥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做好政情通报会的组织工作,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继续办好《代表之声》。

(五)进一步加强对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工作进行调研。

五、调查研究

(一)围绕有关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二)围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展调查研究。

(三)围绕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六、宣传和外事工作

(一)不断健全完善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大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搞好新闻宣传策划,支持和协助新闻媒体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办好《吉林人大》,做好《吉林人大信息》的编发、交流和上报工作。继续加强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办好吉林人大网站。

(二)进一步加强对外交往工作,完善与有关国家地方议会的交流机制,不断拓宽交流领域,丰富交流内容,充分发挥常委会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

七、自身建设

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服务科学发展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人大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组织好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继续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切实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

(二)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适时制定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相关规定,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方式,加强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协调。健全常委会机关各项制度,科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高政务工作水平,努力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质量。

(三)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抓好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四)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不断完善干部任用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机制,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

(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

(六)努力改善机关工作条件,加强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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