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松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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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松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8年9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8-09-26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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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松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由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