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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30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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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6部条例的决定》,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