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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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9年9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9-26 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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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吉林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的议案》,为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统一安排部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决定:吉林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由2020年调整到2021年。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