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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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3:00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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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尹伊君检察长所作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责任编辑: 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