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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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01-28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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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和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和目标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吉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2035年远景目标,符合我省省情和客观实际,体现了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顽强拼搏,砥砺奋进,牢牢把握推进东北振兴发展的历史机遇,努力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体现新担当,在走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征程上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而努力奋斗!
  • 责任编辑: 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