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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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2023年4月4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3-04-05 2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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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责任编辑: 王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