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选委召开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吉林人大网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工作 → 立法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 > 立法动态

人代选委召开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5-05 12:39: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字体显示:【  大      】

X
分享到  - 微信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精神,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新规定,按照常委会的年初部署,4月25日和5月3日,人代选委分别召开座谈会,就《吉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吉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20多年来,对规范我省乡镇人大工作、推进地方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中发〔2015〕18号文件),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和要求;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三部法律作了修改后,《条例》部分内容也与上位法的规定不相符合。为充分落实中央若干意见精神,并与“三法”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有必要在深入总结我省乡镇人大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我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以适应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县级人大常委会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开展好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也遇到许多实际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予以回答和解决。因此,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方面。

  与会人员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工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职责以及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畅所欲言,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意见,人代选委将对《吉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再次修改后,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讨论。

  座谈会分别由副主任委员陈大成和地方人大代表联络处处长梁晨主持,委员会主任委员骆德春出席了会议,委员会副巡视员李树春就《条例》修改情况作了说明。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