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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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1-29 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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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科学指引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环资委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在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聚焦发力,依法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进程。

  一、着力将环保执法检查打造成“法律巡视利剑”

  按照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的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利剑的要求,环资委协助常委会于2018年6月开展了环保执法检查,着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检查举措,依法严格监督。

  常委会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副主任金振吉亲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副主任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为副组长,部分常委、环资委委员及代表为成员。此次检查三级人大共同发力,五级人大代表参与,环保专家随行。在环保、水利、住建等部门配合下,环资委举全委之力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协助常委会起草了报省委的检查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巴音朝鲁书记批示要求对检查工作全面做好准备。检查组召开动员会,传达巴音朝鲁书记批示精神,听取省政府部门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汇报,金振吉副主任作动员讲话。组织检查培训,由环资委主任委员鲁晓斌和省环保厅巡视员、副厅长孙铁分别从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角度进行专题辅导;准备参阅材料,涵盖总书记重要讲话、检查重点清单、主要法律规定和各地各部门执法情况等内容。

  2018年6月中旬,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检查组同步对长春、德惠,吉林、永吉,辽源、梅河口,四平、公主岭8个地区实施检查。巴音朝鲁书记以人大主任身份带队深入一线,听取基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检查组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采用现场询问、交换意见、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检查。检查后,委员会作了充分总结并起草报告。7月25日,张焕秋副主任代表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报告。

  环资委还协助常委会起草了提交全国人大和省委的关于检查情况的报告。巴音朝鲁书记再次批示,指出环保执法检查取得很好效果,在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侯淅珉副省长批示要求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追责到位,就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出安排部署。环资委协助常委会向省政府交办了审议意见并于11月下旬对省政府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实施,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聚焦秸秆和燃煤污染,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我省年产秸秆4千多万吨,2017年综合利用率为77%;全年能源消费总量8千万吨标准煤,清洁能源占比仅为88%。环资委围绕秸秆焚烧和燃煤污染,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和调研,努力使人民群众享有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一)开展秸秆禁烧决定实施情况检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通过了《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巴音朝鲁书记批示指出,这是省人大依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个很好举措,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监督和有效落实。按照巴音朝鲁书记批示要求,常委会成立以张焕秋副主任为组长的检查组,环资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赴长春市农安县,松原市乾安县、前郭县以及公主岭市,重点对秸秆利用规划和扶持政策制定实施、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开展检查,共检查企业项目12个,召开座谈会4次,参与座谈的基层代表和干部群众达150多人次。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检查报告。此次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调研

  2018年3月,环资委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调研,召开会议听取省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等部门工作汇报,赴长春、辽源、延边开展调研,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走访热电联产企业、供热企业和用户企业,重点了解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改造情况以及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情况。调研组指出当前我省国有热电联产企业供热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体系建设滞后、企业成本较高负担较重等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我省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通过上述检查和调研工作,推动省政府制定实施秸秆焚烧分区管理政策和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投入和项目建设力度。2018年,我省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1%,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明显好转。

  三、依法开展环保监督,积极参与环保督察

  为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法律规定,环资委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政府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听取和审议环保专项工作报告。为了全面了解我省生态环境和环保工作总体情况,特别是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情况,环资委协助常委会在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在法律规定内容基础上,重点阐述了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情况,配合中央环保督察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前期情况,围绕当前我省突出环境问题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和工作部署情况。通过听取和审议这个报告,推动全省各级政府环保法律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审议环保督察专项工作报告。为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了解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以及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情况,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环资委协助常委会在第八次会议上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报告》。截至审议,中央环保督察的67项整改任务全面启动,其中22项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6月至8月,我省4个环保督察组对全省12个地区开展环保督察,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

  完成省级环保督察任务。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环资委主任委员鲁晓斌参与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担任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带队于2018年6月20日至8月13日赴吉林、延边、长白山开发区开展环保督察,重点是生态环保工作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保法律法规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等情况。在45天督察时间里,督察组完成个别谈话110人次、问询188人次、调阅材料8592份、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758件、检查点位1068个,有效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一大批“老大难”环境问题解决,圆满完成省委交派的督察工作任务。

  四、认真开展立法工作,严把审议和调研关

  环资委主动适应中央环保督察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扎实做好委员会审议、立法调研等基础性工作,在发挥主导作用基础上严把立法入口关,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立法工作质量。

  依法妥善处理《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省政府于2017年8月提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草案。经前期调研和委员会审议,环资委认为,我省缺乏地下综合管廊使用管理经验,相关各方在费用和责任等关键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当前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地拆迁和资金困难,有必要建议将该法规案返回修改完善,待立法时机和条件成熟后再提请审议。并根据我省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经主任会议同意后,送省政府。景俊海省长批示:“完全赞成人大常委会意见,暂缓!”此次地下综合管廊条例草案处理,避免了存在重大问题的法规案进入常委会审议程序,为有效解决法规案久议不决和“出口”问题作出积极探索,同时为后续立法工作预留足够空间。

  推动《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通过。法规案由环资委组织起草,2016年9月提请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17年11月和2018年3月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从黑土地自然资源的本质属性出发,首次以立法方式明确黑土地概念、保护范围和原则,对黑土地保护措施和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标志着黑土地保护从此进入法治时代,为我国土地资源保护立法作出历史性贡献。

  推动《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完善。现行条例于1988年通过施行,是我国最早的自然保护区立法之一。环资委坚持保护第一原则,组织起草条例修订草案,于2017年11月提请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18年9月,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环资委积极参与配合,推动法规案不断完善,为表决通过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松花江三湖保护区地跨吉林、白山两市,面积11447万公顷,含国省两级保护区,现行条例于1994年1月通过施行。2018年8月,环资委赴松花湖、红石湖、白山湖调研,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目前,三湖保护区是否为自然保护区性质不清、难以界定,国省两级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各类保护地重叠,保护区管理局、地方政府、国有森工企业等管理部门并存。通过调研,环资委提出以保护区定性为突破口,立足实际、统筹兼顾、积极稳妥解决上述问题,推动修法工作进程。

  开展《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现行条例于1991年7月通过施行,1997年和2001年两次修订,距今已有18年时间。2018年12月,环资委赴长春市、延边州开展立法调研,推动省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起草工作思路和任务要求,加快起草工作进度。

  推动生态环保立法工作进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制定《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动将重要生态环保法规项目纳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本届常委会生态环保立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制定修订,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开展省级生态环保法规清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求,环资委与常委会法工委配合,对省级生态环保法规进行集中清理。2018年9月,环资委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20部省级生态环保法规逐一进行研究,提出明确的修改或者废止意见,以法定方式推动中央环保督察要求贯彻落实。目前,清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五、推动形成环保共识,促进工作协调发展

  新时代人大生态环保工作更加注重人大代表的广泛参与和各级人大的协调配合。环资委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通过组织培训座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学习交流等举措,使各级人大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环保工作,推动形成环保共识和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组织三级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培训座谈。2018年10月上旬,环资委在长春组织召开了百人规模的省市县三级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培训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环资委专家就环保立法和监督主题进行授课,围绕新形势下人大生态环保工作“干什么、怎么干”深入交流研讨,张焕秋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此次会议对于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环资委高度重视和始终维护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组织开展的每一项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具备条件的都要邀请代表参加,仅环保执法检查就邀请22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每到一地,都要专门邀请各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参加座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一年来,我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环资委工作,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建议,使委员会工作更加扎实饱满,为人大生态环保工作贡献了重要力量。

  配合全国人大工作,加强省际学习交流。2018年4月,鲁晓斌主任委员带队参加了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北京组织召开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围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环境与资源立法等主题和与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5月,陈雷副主任委员参加了由张焕秋副主任带队赴湖南省开展的环保立法调研,深入了解湖南省环保立法经验。10月,委员会接待全国人大环资委王洪尧副主任委员带队来我省开展土地管理法修订和环保议案办理工作调研;8月和11月,先后接待厦门市和山东省人大考察,得到全国人大和两省市人大高度评价。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政治担当

  面对人大生态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环资委切实加强委员会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突出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不断提高环保立法、监督、调研工作本领,为扎实做好新时代人大生态环保工作筑牢根基。

  强化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环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常委会党组要求,委员会把强化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以政治建设统领委员会自身建设;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严格执行重大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党组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委员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强化思想建设。委员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全年召开支部学习会27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环保督察、宪法法律、学习黄大年和郑德荣同志、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张焕秋副主任作为支部成员带头讲党课,与党员谈心谈话,指导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委员会思想建设成果丰硕。

  强化作风建设。委员会积极参与由张焕秋副主任带队赴白山、通化和松原开展的常委会集中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工作纪律,发扬良好会风和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在除“八不”破“五弊”基础上,围绕人大干部作风“十个问题”进一步剖析整改,树立团结进取、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新风正气。

  提高履职本领。环资委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法律和环保专业知识;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特长,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审议好各项议案和报告;积极出席列席常委会会议,踊跃参加常委会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履职本领,更好地依法履职尽责。

  过去的一年,尽管环资委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要求、全体代表和全省人民的新期望相比仍然存在差距、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环资委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全体代表的大力支持下,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