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完善人大监督工作制度 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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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完善人大监督工作制度 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15 14:57:00

作者:潘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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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突出依法履职担当—— 

  《意见》是总结提炼全省人大 

  监督工作实践经验的具体举措 

  

  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12次执法检查、12次视察、4次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了52个专项工作报告,有效发挥人大监督在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也结合各地实际,在监督工作上积累了很多有益、有效的经验,探索形成了许多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任务选定监督题目。2018年6月,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秸秆焚烧专项监督;2019年4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开展监督;2020年4月,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和复工复产工作监督;6月,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人大监督始终围绕中心大局选题,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做到了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

  采取上下联动和集中“大调研”有效形成监督合力。2018年8月,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深入15个贫困县25个乡镇,实现了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市全覆盖,贫困县全覆盖;2019年5月,开展中小企业“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和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工作监督,深入全省9个市州,推动了营商环境建设和重大项目落实……针对影响全局、事关重大的监督题目,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大调研”,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整体合力。

  积极运用和改进专题询问方式突出监督实效性。2018年,围绕脱贫攻坚、科技创新开展专题询问;2019年,围绕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专题询问;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完善了专题询问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规范了专题询问程序,改进了专题询问方式,采取自由提问、自由回答、现场直播等形式进行,要求应询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研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把专题询问运用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

  打好监督“组合拳”探索监督工作新模式。在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脱贫攻坚专项视察和2019年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中,综合运用视察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定决议等多种监督形式,多措并举,共同发力。2020年,立足疫情防控背景,在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脱贫攻坚工作视察中,灵活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随机抽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监督手段,全面发现和找准问题,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这些比较成型的工作规范和经验做法,通过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将我省各级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实践探索进行规范和明确,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机制保障。

  

 

  

积极推动工作完善创新

—— 《意见》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 

监督工作的有效探索 

  

  在制度性层面上看,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与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了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4部法规,对122项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改,在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制度创新上,做了大量工作。制定《意见》是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和明确,也是地方人大工作制度建设上的重要成果和实践探索。

  在方向性层面上看,《意见》对地方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需要,是保障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需要,是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需要,是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依据这一指导思想,《意见》提出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接受监督和向社会公开的原则。

  在规范性层面上看,《意见》重点是在遵循《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新时代地方人大监督“为什么加强和改进、如何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使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从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细化了监督工作程序,规范了监督工作流程,使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各个环节更加衔接严密、完善有序,更加符合新形势新要求。

  在操作性方面上看,《意见》明确了监督选题方式,制定年度监督计划;要制定规范完备的监督工作方案,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监督项目,要制定配套工作方案;要开展动员培训,对参加监督人员进行思想动员和政策法规培训;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重大监督活动采取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参加的方式进行;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依法履职激励机制、服务保障机制、信息化保障机制、新闻宣传机制;要提高审议质量,深化调查研究,针对重点问题开展连续监督,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