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张晶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二、免去王树仁、张临伟、刘笑非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刘丽红、王军、王东风、徐佳、王涛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刘一君的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梁彩霞的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张志杰的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潘鹏波的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杨振宇的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马龙俊的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任命孙一飞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十一、任命谭柏林、邢兆巍、封硕为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十二、任命殷立鹏、赵谱达、王树胜为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十三、任命滕建民、马玉成为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十四、任命孙元东为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十五、任命李忠日为图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十六、任命金美淑为图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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