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为期两天的全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座谈会今天结束。会议交流了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唐宪强参加今天的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聂文权主持今天的会议,副主任车秀兰,秘书长赵秉哲出席会议。
唐宪强指出,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着力在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了监督工作力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党和人民比较满意的效果。基本经验是:贯彻实施监督法,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的意志和主张,一切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真正做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谋划工作思路,确定监督工作内容和重点,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力求监督工作实效;必须严格坚持依法办事,正确行使监督权,妥善处理好同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真正做到既制约和监督,又支持和促进,寓支持促进于制约监督之中;必须讲求工作方式方法,注意抓主要矛盾,找准监督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监督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必须坚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握监督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对于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唐宪强强调,?一是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三是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基本原则,确保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四是认真实践,努力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要有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提高自身能力,坚持探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