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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7-26

作者: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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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党委主要职责是: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组的决定和决议;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机关工会、妇工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不断增强机关凝聚力。

    

  机关党委办事机构职责: 

    

  1、起草相关文件及上报综合性材料。做好会议筹备,会议通知,内外联系工作。 

    

  2、抓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和党员的奖惩,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党费的收缴、管

理和使用。做好党内统计报表工作。 

    

  3、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做好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反映。 

    

  4、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5、指导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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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网景盛世_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