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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就做好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要求

 

 

  在1月1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就做好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工作部署的责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在推动改革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历史进程中,需要通过人大的工作,把省委的主张和决策同全省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变为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需要人大依法选举、任命行政和司法机关领导人员,并监督他们的工作,为改革发展提供公正、权威、廉洁、高效的政务和法治环境;需要通过人大更好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拓宽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为改革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富有活力的社会环境。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从我省发展振兴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权
  一是行使好立法权。要根据我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体现、推动和保障发展振兴这个中心工作为重点,把地方立法与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发展振兴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基本的、比较成熟的、我省改革发展迫切需要的立法项目上。在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兼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其它方面的立法,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立法权限,严格立法程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修改或废止那些不合时宜的法规、条款,使我省地方性法规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又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二是行使好监督权。一定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大的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特别要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和机制,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执行,推动省委工作部署得到更好落实。要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把监督制约同支持促进有机统一起来,对“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做到不干涉、不代替,多支持、多帮助,保证政府统一高效运转,保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建立健全信访督办制度,加大督促解决问题的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是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省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切实把省委的意图、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在决定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从实际出发,注意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落实到位,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常委会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也要认真履行好对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任免和监督的法律职责。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高度,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去选择人民的公仆。要建立并完善严格的受任人员供职发言制度,提高受任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要充分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监督功能,保证任免工作质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所选举和任命的干部能够依法、合理、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忠于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第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要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如一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始终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和统一部署来进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
  第二,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人大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作出决定。要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机制和办法,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常委会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在讨论问题、审议议案时,要根据常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各专门委员会要围绕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向常委会提出切实可行的决策意见和建议,支持常委会有效行使各项职权。
  第三,必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要从组织上、制度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创造代表履职条件,组织代表履职活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积极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要接受代表监督。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走群众路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愿望得到充分表达,人民权力得到充分保障,人民智慧得到充分吸取,人民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第四,必须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专业性很强。本届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中“新人”比较多,很多同志对人大工作还不够熟悉,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争取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树立起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熟悉宪法和法律,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干部队伍,为代表和委员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人大工作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