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部署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我省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24件(含议案转建议)。今年的代表建议有三个特点:一是数量多,新一届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明显增强。二是范围广。既有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的建议,也有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多数建议都是紧紧围绕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提出的。三是质量高。多数建议对问题有分析,有论证,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比较强。 通过对代表建议内容的综合分析和研究,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在征求有关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建议内容,确定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承办7件,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承办198件(会上办结3件),省法院承办1件(会上已办结),省检察院承办1件,省委政法委承办1件。对于内容比较宏观、涉及面广,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16件代表建议,经征求代表本人意见,将其转为参阅件,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声》或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工作》上刊登。在办公会上,均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