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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司法理念稳妥推进刑事审判制度改革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死刑案件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1.要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省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要正确分析判断刑事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要正确理解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与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辩证关系,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的标准,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同时,要充分考虑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公众的承受能力,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积极引导社会和公众正确理解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为死刑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要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护。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刑事司法理念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等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感召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要坚持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克服“重打击、轻保障”、“重公诉、轻辩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定势。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律,尊重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和人格尊严,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要重视依法保障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和执行力度,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3.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省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始终把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执行法律和刑事司法政策。必须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死刑案件的审理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是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的重要程序保障。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各机关的协调配合,保证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4.要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刑事审判制度。省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要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和合议庭职责,充分发挥死刑案件一、二审开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保证死刑核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同时,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各中级人民法院死刑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死刑案件量刑标准,建立死刑案件量刑平衡机制,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不断提高法律适用水平。要加大工作力度,逐步解决侦查人员、鉴定人和证人出庭作证难的问题。对于刑事审判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抓紧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5.要大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建设,不断提高刑事司法能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统一刑事审判指导思想,教育刑事审判法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严格依法办案的意识、司法为民的意识、司法廉洁的意识,着力培养严谨求实、坚持原则、刚直不阿、公正司法、廉洁文明的职业道德和作风。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官开展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刑事法官的业务素质,增强适用法律、执行政策、驾驭庭审和公正司法的能力。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取得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审判法庭、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建设,积极解决死刑案件被告人分散羁押、开庭审理全程录音录像和庭审安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