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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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4-08-28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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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7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长春水务集团北郊污水处理厂及扩建工程指挥部、长春市北郊污泥处置厂、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立城水库。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厂和一汽轿车污水处理间运行情况,并听取了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情况汇报。在新立城水库,检查组察看了拆除违法建筑有关情况,并听取了水库管理 局关于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相关汇报。在随后进行的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工作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环保局的工作汇报,并对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

  检查组提出,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们对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意识,让节水和防治水污染成为一种社会新风尚。应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建设,确立主体责任。此外,还应加大防治和水源地保护力度。杜剑指出,在环境保护上不应有“软门槛”,下一步要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执法力度,重视地上、地下水源地的保护,同时要加强城市环保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治理好伊通河城区段污染问题,推进水污染防治,建设美丽长春。

  文/单大维  张  剑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