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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www.jlrd.gov.cn 2011-04-12 09:29 来源:宣传中心 字体显示:
 

  

  4月7日,省委召开吉林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4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聂文权,秘书长王云岫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召开会议,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研究传达贯彻的意见安排。

  4月11日,省人大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聂文权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云岫传达了吉林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聂文权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只有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才能真正做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增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间的协调性,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地区发展,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聂文权要求,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抓好省委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立法跟进”,坚持立、改、废并重,坚持民主立法、立法为民,始终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任务,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和省委部署,通过地方立法,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用法规的形式规范、固定下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互联网建设、社会保障、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通过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推动解决社会建设与管理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科学发展、转变方式、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坚持“监督促进”,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关爱人、发展人,更好地促进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要认真执行年度监督计划,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最大程度地反映和体现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要围绕住房、物价、暖房子工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促进解决实际问题。要研究探索“专题询问”等新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切实把保障公平正义原则的落实体现在人大工作当中。要坚持“服务推进”。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科学安排人大工作,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职权,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发挥人大代表的群体优势,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建言献策。

  聂文权要求,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常委会领导要带着重点问题,深入基层,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要结合本部门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的措施。要突出学习领会精神,突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问题的专题研究,突出结合人大实际,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省委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王泰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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