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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日在校体育活动时间的建议及答复(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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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20 1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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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日在校体育活动时间的建议

  中小学生体质水平下降已成为不争事实,通过调研(某中学)发现,学生的体质测试结果近3年呈逐年下降趋势。2010年学生体质达标率为55%;2011年为45%;2012年为40%。小学生一般早7时30分到校,下午4时30分放学;初中生一般早7时10分到校,晚7时30分才放学;高中生在校时间则更长。且放学之后还要写2到3小时作业。中小学生阶段是孩子身体发育的黄金期,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的水平是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指标。
  因此建议:1、保证中小学生每日在校时间中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2、应根据学生的年龄阶段制定系统、完整的体育活动内容。如小学阶段,可以把田径中基本的走、跑、跳、投,以及体操中基本的柔韧、滚翻,攀爬、跳跃等内容加入;中学阶段,可以根据学生兴趣以及自身特点进行选项活动。3、减轻课业负担,保证孩子有较充分的睡眠时间和锻炼时间。 (建议人:尹爱青)


                       
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尹爱青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日在校体育活动时间的建议》(第196号建议)收悉,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中肯,您对中小学学生体质的现状、近年来学生体质达标率及几点建议非常好,也是我们尚需解决的问题,也是中小学如何提高身体素质的瓶颈问题,中小学因学业及课外班的压力及高考指挥棒的作用,现今身体素质的各项指标欠账已久,我们在积极争取解决这个难题。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中都非常明确指出“青少年的健康是国家的财富,青少年的体质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但近些年来学生面对升学的压力、学生没有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等原因,主观上造成了学校体育在教育的过程中边缘化,“说起重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
  吉林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始终非常重视学生的身体素质。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育实施意见》(吉政发〔2009〕5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2号)及《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吉林省教育厅多次发出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配套文件。特别是今年又印发了《吉林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要求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同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一是继续推进实施“特岗计划”,补充体育等薄弱学科教师。我省自2009年启动“特岗计划”,四年来为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的45个设岗县(市、区)选拔输送了11390名特岗教师,其中中小学体育教师1154人,为农村中小学校正常开设体育课程提供了一批优秀师资,受到了地方政府、广大农村基层学校与人民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特岗计划”的实施,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学校师资数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为改善农村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师资保障。二是举办全省“教师优秀体育课评比”活动;举办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大课间操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活动一小时、开展学校“三操一舞”等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通过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水平,尤其是青少年健康问题,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严格贯彻国家课程标准,开齐科目,开足课时。督促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转变教育观念,不准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不准占用体育、美术、音乐及活动课的教学时间,高度重视体育课教学,按照国家教学大纲规定的体育课程标准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协调省财政建立专项体育经费,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学、课余体育活动、学生体质测试进行监督、抽检,实施一把手工程,进行一票否决制。
  教育厅针对体育教学进一步改革,完善地方课程,加大力度深化校本课程,建立教师培训制度,统筹体育学业考试制度,有力传播体育健康正能量,切实有效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长期以来困扰基础教育的顽症,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表面看是教育问题,实质上是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社会制度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反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也是教育系统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
  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发〔2009〕124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每天单科书面课外作业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五、六年级和初中各年级不超过20分钟;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不超6小时,中学不超8小时,每天保证1小时体育活动。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走读生和寄宿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安排。正确引导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
  省教育厅组成专项督查组,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活动,检查结果通报全省。以进一步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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