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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履职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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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5 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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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华秋实又一年,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回顾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两年多的履职历程,一条主线清晰可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作用。

    这条主线,映射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自觉,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了根本保证。

    讲政治、讲规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人大行使每一项职权、开展每一项工作,都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这一重要指导思想贯穿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履职全过程。

    贯彻省委决策行动有力。坚持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都请示省委同意后实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亲自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及时作出重要指示,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定准了基调、指明了方向。密切注意省委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使常委会工作与省委决策结合得更加紧密。2013年,省委作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决策后,常委会积极跟进,深入调查研究,作出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决议,团结和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推动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2014年,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及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将省委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意志,充分发挥法治对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保障作用。

    维护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职权相结合,两年来共任免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3人次,确保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组织召开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了我省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选举任务,为推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坚持“理解是监督的前提,支持是监督的目的”的工作理念,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为形成在省委领导下,各国家机关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良好政治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理论学习形成常态机制。两年来,每逢中央和省委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都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重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20余次党组理论学习会和民主生活会,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努力将中央和省委决策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不竭动力。

    严格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观大势、议大事,促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

    过去的两年,改革是主旋律,法治是最强音。

    人大工作如何适应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站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履职成效作出了有力诠释。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水路交通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管理、地方水电管理、防震减灾、残疾人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学前教育等15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充分体现了吉林特色,适应了改革发展需要,回应了人民群众期盼,为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

    促进全省中心工作。西部地区河湖连通工程是我省区域发展战略性工程,常委会先后开展视察、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项考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工程接续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扩大了全省各界对这项重大工程的认知,推进省委、省政府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围绕调结构转方式,对发展装备制造业和医药健康产业、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黑土地保护、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促进了省委改革发展决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发展职业教育,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创新了监督形式,提高了监督实效,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批准调整吉林省“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使其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转型发展要求。决定批准在长春和延边设立林业法院、林业检察院,将其纳入统一司法体系。批准由中央代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调整预算,更好地把握经济发展态势,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

    着力推进公正司法。对省法院队伍建设、涉诉信访工作和省检察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进行监督,针对重要问题作出决议,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接地气、聚民意,使人大更好地代表人民

    两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坚持为民导向,在凝聚民心、改善民生这篇大文章里,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转变工作作风。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整改群众意识淡薄、密切联系群众不够、民意反映渠道不畅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了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倾听人民群众诉求,反映人民群众关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常态化,与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形成制度融合,成为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创新工作机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了“两加强一发挥”工作思路,通过调查研究、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推动“两加强一发挥”向基层延伸。目前,全省9个市(州)并所属县区已有235个街道设立了人大工委,广大代表立足基层、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建设法治吉林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推进民生改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低生活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近20余项的监督,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人大更好地代表人民。同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范化、有活力,切实加强机关建设

    抓班子、带队伍,以“讲政治、规范化、有活力”为总要求,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激发机关工作活力,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的一件事情。

    按照讲政治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利用多种途径开展恳谈活动,机关党组领导与党员干部面对面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交换意见,帮助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素养、找准工作定位、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按照规范化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省人大机关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28项进行修改完善、对2项予以废止,制定22项新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工作程序,强化督办落实和统筹协调,提高了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和能力。

    按照有活力的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机制,一批干部相继走上领导岗位,一批年轻干部下派到街道社区挂职锻炼,极大调动了机关干部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激发了机关工作活力。同时,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高效服务。

 

     文/曲彪、何琳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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