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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同时缴纳的建议(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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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2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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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难一直是影响创城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因。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影响“创城”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收缴率偏低,给国家带来很大经济损失。 

  分   析: 

  综合各方面因素,造成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困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小,群众认识不到位。我们对“创城”工作的宣传是十分到位的,电台、报社、街道、社区等都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大部分居民群众也都对“创城”工作的意义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但是对正常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宣传还很不够,也仅限于社区干部在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时到居民家中所做的讲解宣传。加上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大量增加,部分群众存在“我现在工作都没有了,生活都不能保证,谁还去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等错误思想,对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存在抵触情绪,而街道、社区对于不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居民住户又没有任何强制措施,只能是一次一次的到居民家中去做工作,不仅工作难度大,而且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是收费标准偏低,影响正常发展。现在所执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关于加快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1090号)的文件规定城市居民、暂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按月定额收费,生活垃圾袋装化区域每户每月7元。至今已有七年之久,在此期间,群众的工资待遇、生活水平、消费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一直没有提高,致使街道、社区的清扫队伍建设的资金无处着落,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而正是由于缺乏资金,清扫员的待遇较低,工作任务量大,维持正常生活都很困难,全天保洁的工作制度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每周清扫一次楼道,居民不认可,环境卫生无法得到根治。 

  三是部分群众素质较低,对工作造成阻碍。社区工作人员在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时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居民虽然下岗了,但是还在从事其他的工作,并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但是又要求享受低保,不然就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正是由于这么一部分人,使其他居民产生了反正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又没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一个人不交的思想,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出现一个居民院、一个居民楼都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现象,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四是社区工作量大,深入群众不够。近年来,政府工作重心不断下移,街道、社区的工作任务相对较重。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低保、党建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基本上全部都在社区,每一项工作都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而社区参与收费的工作人员也就是5人左右,很少有机会去深入到辖区街道社区进行走访、入户,甚至出现了在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时候,有的群众竟然不认识社区干部,给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如下问题,我的建议如下: 

  综合以上几点原因可以看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正常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产生抵触情绪;由于群众对正常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产生抵触情绪,再加上收费标准低,使资金无法得到保障,造成清扫保洁队伍建设的不平衡;由于清扫保洁队伍建设存在的种种问题,造成环境卫生得不到根本上的治理,群众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由此可见,由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难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整治的地步。经过调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社区宣传阵地等多种形式,在宣传 “创城”活动的同时,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合理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正常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义和有关政策,了解群众的思想,即使化解他们心中存在的矛盾。工作中,结合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充分发挥辖区广大党员的作用,以党员带动群众正常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2、适应发展需要,以高收费标准。现在所执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已八年不变,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当前形势,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的提高,为清扫保洁队伍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对清扫队伍,可由环卫等专业部门人员对其进行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同时,将社区低保、“4050”人员中素质高的充实到清扫员队伍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协调发展。 

  4、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制约机制。造成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难的主要原因,还是对那些不交费的居民没有任何制约。街道、社区可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情况,对未按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群众以公示栏等形式进行曝光,提高群众的自觉性。 

  5、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将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同时缴纳,增强制约性,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供有力的保证。 (建议人:聂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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