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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课外辅导班监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1-12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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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升学考试的需要,社会上出现了以专门辅导中小学生升学考试为主的市场。同时,出现的许多问题也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问题:

  一是办学主体多种多样。有的是通过注册公司或者个体经营的形式实现的“家教中心”、“培训中心”之类。而更多的是以几个人合伙的形式,但又没有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法办学机构和组织。

  二是教师来源渠道不同。既有退休教师,也有在职老师,还有在校大学生、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职工。

  三是教师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

  四是教学场地不符合标准。有的是在教师家里,有的则是租用一定的场地。

  五是价格高低不等。尤其是课外辅导班属于暴利行业,有的一节课达上千元。学生缴费往往没有经过工商、税务部门稽查。

  六是学生学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令人堪忧。发生意外时,学生、教师、培训机构应承担的责任不明确。

  七是办学机构宣传广告往往夸大其词,学生成绩达不到预期时,往往引发家长上访维权事件。

  建议: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开设辅导班的集体或个人登记造册,不能谁想办就办,想什么时候办就什么时候办,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要对参加辅导的老师进行上岗资格考试。在对所有任课老师进行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对具有办学条件的集体和个人,颁发统一的办学许可证和教师辅导资格证书。没有办学许可证和教师辅导资格证书的一律取缔。

  2.教育部门应协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辅导教学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制定最低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辅导班进行整改或取缔。

  3.教育部门应协同物价部门,按照教师的职称、学科以及不同学习阶段制定统一收费标准。

  4.教育部门应协同工商部门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整治。

  5.从事辅导教育行业,需要教育、工商、税务、物价、公安部门联合监管。这些部门应当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学生辅导班监管,加大整顿辅导班市场的工作力度。

  文/聂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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