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站在了历史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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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站在了历史的十字路口

发布时间:2020-02-12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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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带来了纠错的机会、改正的希望,但不宜过早乐观的是,我国能否真正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关键取决于此次修法会否对“野生动物利用”相关内容作出根本性改变。 

  

   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为滥捕滥吃野生动物敲响的警钟,可谓振聋发聩。人类在大快朵颐、饱餐野味时,殊不知已把疫病风险,带向了稠人广众、芸芸众生。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根本遵循,为社会运行提供规则和依据。修法严格保护野生动物,是改变我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现状、遏止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根本举措,其意义重大。 

    

  这并非我国第一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此前修法因保留大量野生动物“利用”的相关内容,而广受诟病。在“利用”之名下,许多野生动物惨遭掳掠和贩卖,甚至堂而皇之出现在公开市场和酒店餐桌上。买卖和杀戮,使野生动物数量锐减,栖息地惨遭破坏,自然和谐被打破。而我们,为之再一次付出了惨痛代价。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修法带来了纠错的机会、改正的希望,但不宜过早乐观的是,我国能否真正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关键取决于此次修法会否对“野生动物利用”相关内容作出根本性改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次疫情再次提醒我们,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应明确传达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维护生态和谐的理念,引导人们收起以“利用”之名向自然无限索取的贪欲。 

    

  此次修法,还应关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在国家级保护动物,而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几乎处于“有效防护为零”的状态。 

    

  生态系统中,任何动物都有其“生态位”,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无所谓贵贱轻重之分。从公共卫生安全角度来看,被允许拿来食用的蝙蝠等大量野生动物,就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却是对人类威胁极大的病毒的天然宿主或中间宿主。 

    

  是继续放纵贪欲,还是与自然共生,在这场思想拉锯战中,我们站到了历史的十字路口。血淋淋代价换来的珍贵机会,不应再次错失。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疫情仍在持续,修法的消息,正是对民怨民声的回应。一部更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民众拭“泪”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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