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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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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8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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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预算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省政府及财税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向好,预算执行总体上是好的。同时,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财政资金的政策效应有待进一步发挥,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

  省政府编制的2018年预算草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预期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重点突出。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加快吉林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加财政有效供给。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效应,继续保持财政支出强度,积极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促进新动能快速成长。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把部门所有收支纳入预算,提高预算到位率;研究建立科学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预算项目审核,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着力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资金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逐步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同级人大并向社会公开。

  三、着力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扩大省对县(市)的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坚持正向激励与负面约束相结合,兼顾公平与效率,防止县(市)对上级转移支付的过度依赖。加快推进省以下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县(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

  四、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各级人大依法按程序作出批准预算、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倒查责任的制度办法,从根本上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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