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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3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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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剑出鞘  斩断病根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和统一安排,11月12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带领联系和分管的财经委、教科文卫委、预算工委相关人员,赴四平市开展年终工作调研。调研中了解到,四平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有效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依法作出“撤销PPP项目融资等7个决议的决议”。

  2017年,国家财政部等相关部委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3个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文件,重点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顿,对PPP、政府引导基金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建设工程变相举债,确保不出现区域性和系统性债务风险。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市财政局对2016年以来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融资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自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市财政局自查,近两年来,四平市在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东南生态新城地块建设、海绵城市(二期)、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第四净水厂改扩建工程、紫气大路、东丰路(仁兴街-一经街)上跨铁路立交桥项目、棚改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项目融资上存在不规范问题。经市人大财经委提出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在八届人大第九次会议上作出决议,撤销了针对上述项目融资作出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政府购买服务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等7个相关决议,有效避免了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预算工委综合处  金艳歌)

  • 责任编辑: 省人大金艳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