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财务管理呈现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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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财务管理呈现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发布时间:2020-01-07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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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201912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省公安厅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重点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审查组认为省公安厅强化财务基础工作、科学编制支出规划和预算、高度重视人大审查监督工作,值得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学习借鉴。 

  一、强化财务基础工作 

  近年来,省公安厅着力健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一)着力健全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吉林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吉林省公安厅机关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厅特别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各项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修订了《吉林省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吉林省公安厅财务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和省里规范财务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深入推进“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三是利用举办培训班、印发业务手册和线上答疑等方式,对新出台的财经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及时解决了新政府会计制度框架下的账务设置、报销程序、经费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资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督办机制,倒排工期制定“施工图”,印发督办单签订承诺书,有力的提高了财政资金执行效率。二是规划建设全省公安机关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了财务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形成了以预算管理为龙头、以业务流程为驱动、以风险管理为重点、以监督控制为手段的多维一体的全省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新模式。三是定期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以省人大批复的部门预算为根本遵循,重点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进行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落实,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内控机制,全面提升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 

  (三)积极推进绩效管理。一是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召开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申报会,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持续提高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的衔接水平,开展了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定期调度情况,发挥了绩效管理对业务工作的“指挥棒”作用。二是建立重大项目事前审计、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的闭合式管理模式,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签订及建设过程实行全流程监管,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验收,确保建设项目与建设标准、实际需求严格一致。三是建立绩效自评机制,申报项目逐一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预算执行中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了“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管理工作要求。 

  二、科学编制支出规划及预算 

  项目支出三年规划及预算编制工作,是省公安厅预算管理工作的一大亮点。在编报工作中,省公安厅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严格履职上下功夫。一是省公安厅每年及时召开部门预算及“三年规划”工作部署会,明确了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的总原则,以国家和省批准实施的规划和政策为依据,研究确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预期绩效。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定了申报项目单位为编制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申报体系,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严格执行申报项目必须签订承诺书等责任落实机制。三是成立了“三年规划”项目论证工作小组,对申报项目基础信息、政策目标、运行机制、评价办法、经费测算进行了全面科学论证,特别是对申报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开展了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二)在规范编制上下功夫。一是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中涉及的各项规划和政策为基础,突出编报重点,研究确定预期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根据财政分级保障要求和项目实施进度,明确了绩效目标、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二是将申报项目分为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和专项业务项目,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重点申报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专项业务项目重点申报履行职责应当开展的业务工作,分类编报项目确保了项目编报工作的科学严谨、规范有序、重点突出。三是申报纳入三年规划的项目需报送《三年支出规划报告》、《项目申报书》、《经济分类科目录入表》等7项申报材料,保证了申报项目的内容完备、严谨规范,为下步项目论证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在科学论证上下功夫。一是重点围绕全省公安工作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在充分考虑申报项目轻重缓急,与实战紧密程度,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基础上,严肃执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及项目预算审计一票否决机制。二是按照公安部“建立全国统一的科目和项目体系”的部署要求,在公安行政管理、公安执法办案、公安特别业务等一级项目科目下,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案件侦办、重大案件处置等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了整合优化,科学统筹安排各项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申报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度和针对性。三是按照2020年项目预算压缩20%比例的政策要求,在前期拟定预算草案的基础上,结合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紧迫程度,向省人大预工委详细汇报了立项依据、主要内容、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测算依据,初步完成了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三、高度重视人大审查监督工作 

  接到《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监督工作方案》后,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人大审查监督联络工作,积极与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进行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有关要求,确保了各项审查监督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召开会议落实工作部署。一是省公安厅组织召开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部署会,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星,副巡视员、警务保障部主任孙全兴分别阐明了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部署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任务安排。二是省公安厅结合二级预算单位较多的实际情况,成立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小组,每个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第一时间落实省人大部署的工作任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职责,明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必须高度重视、抓深抓细,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及时调度工作情况,确保省人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刘星主任、孙全兴主任多次听取审查监督工作的专题汇报,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及项目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省公安厅全面梳理总结了2019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针对个别项目执行进度偏慢及绩效目标尚未实现的情况,省公安厅详细说明了问题原因,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保证了年底前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三是省公安厅严格落实《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报送的预算草案数据准确、全面完整。特别是详细说明了草案中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经费测算、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等工作内容,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全面、翔实的基础资料。四是为确保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全面完整,省公安厅考虑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的工作情况,对申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把关,组织二级预算单位派员参加了人大预算会审,并全面解答了评审专家提出的各项问题。是会后省公安厅严肃落实预算会审提出的工作意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详细说明了工作情况,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工作措施。 

  • 责任编辑: 省人大金艳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