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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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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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728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吉林省审计厅厅长赵振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审计厅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9年,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总体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主动作为、砥砺前行,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立足政策保障,及时出台稳增长22条、落实“六稳”等一批政策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减税降费,全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322亿元;加大重点领域投入,筹措拨付资金370.8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凝心聚力兜牢社会民生底线。全省用于民生方面支出3155.7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0.2%;筹措拨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33.5亿元,全省44万人次享受扶持政策;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6.4万户,解决城乡家庭住房困难7.39万户、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2.6万户。 

  ——瞄准靶向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化解政府债务,全年偿还债务本息213.84亿元;支持脱贫攻坚,省级投入资金增长5.1%, 农村贫困人口减少6.7万人;全省筹措拨付各项生态环保资金147.97亿元,比上年增长22.5%,辽河、饮马河流域劣五类断面个数明显减少。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省发改委组织分配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两个部门能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预算管理、加大民生和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等投入,省级预算总体执行较好。但还存在: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省财政未将对市县**本报告对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41.34亿元提前告知下级政府;省级一般公共预算2.06亿元年初没有编列到具体项目。 

  (二)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10项中央专项资金10.11亿元未及时下达、最长超规定时限9个月,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7项省级专项资金8.73亿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项目支出0.97亿元当年未下达。 

  (三)部分预算管理工作推进不够到位。一是省级乡村振兴等4方面涉农资金管理较为分散,固定支出方向达49个,统筹整合未完全到位;二是省级财政未建立相关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省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管理有待完善;三是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36亿元支持方向较为宽泛,重点还不够突出。 

  二、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继续利用大数据并结合现场审计对102家省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预算,违法违规问题逐年减少,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 

  1.预算编报不够完整。2个单位未将下属单位的收入纳入年初预算,金额6506万元;18个部门和59个单位306个项目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8614.31万元。 

  2.预算执行不够到位。一是13个部门预算执行率未达85%;二是29个部门和203个单位431个项目支出当年未执行完毕,其中26个项目当年未支出;三是6个部门一般性支出未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5%,未压减金额7305万元。  

  3.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5个部门和单位存在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等问题,金额1958.84万元;二是12个部门和单位存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金额789.08万元;三是3个部门和单位对外出租房屋未经财政部门审批。此外还发现48个部门和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等问题。 

  (二)省属高校财务收支审计情况。从审计8所高校的情况看,各高校认真落实国家奖助学等各项教育政策,切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但还存在: 

  1.助学政策落实还不到位。3所高校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学费减免政策、27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待遇、超范围发放国家助学金24561.7万元。 

  2.收费管理还不严格。3所高校应收未收学生学费和住宿费786.53万元、多收学生网络服务费58.64万元、未经审批办班收费46.78万元。 

  3.财务管理还不规范。4所高校存在少计收入、应收未收合作办学收入等问题,金额6486.96万元;5所高校存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等问题,金额4165.97万元;个别高校未经审批对外出租房屋、车库和锅炉房等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部署、精准施策、科学防治,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部署,迅速组织各市县共派出104个审计组、382名审计人员,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款物的拨付使用,至20203月底,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1.23亿元;收到社会捐赠等资金2.76亿元、支出2.56亿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等各类物资1991.49万件、分配使用1848.84万件,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但工作中还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物资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即知即改。通过审计,促进地方政府加快分配下拨资金6909.71万元、物资108.38万件、及时发放疫情补助6766.1万元,7个县及时公开捐赠信息,14个市县建立健全制度24项。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组织审计了2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审计结果表明,两地积极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医疗保障管理不断完善。但还存在:一是未配套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1128.57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重复参保1175人,未拨付城镇特困人员医保缴费补助165.57万元。二是医保局拖欠定点机构新农合基金2428.71万元,个别市新农合基金收支出现缺口。三是未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65名低保对象未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 

  审计发现定点药店套取医保基金90.52万元的问题线索,已责成当地政府依法处理。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组织审计了2个市18个县,审计结果表明,各市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年度建设任务全部完成,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还存在:一是3县未及时下达中央专项资金2662.7万元、工程资金8990.6万元闲置超过1年。二是2市县6个已开工项目超过2年未建成,逾期未安置回迁住房570套;2454套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5市县安居工程项目由于征拆困难等原因推进缓慢,个别县城镇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未完成改造面积48.47万平方米、涉及老旧住宅7338户等。三是12市县28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补助31.03万元、配租配售房屋48套。 

  (四)全省惠农补贴“一卡通”审计情况。组织审计了全省8个市和47个县“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市县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一卡通”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但还存在:一是2县未开展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少发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二是9市县种植合作社和村集体等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虚报冒领各种惠农补贴等675.38万元;10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农村低保等惠农补贴46.97万元;8县乡镇或村干部等私存私放和截留挪用惠农补贴135.75万元。三是10县将应纳入“一卡通”管理的惠农补贴1804.66万元用现金发放。 

  对上述截留和私存私放惠农补贴等问题线索,向纪委监委和地方政府移交16件,已办结4件,对30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 

  (五)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5家省直部门和2个市县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执行比较规范,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还有待提高。一是2市县专项资金闲置2130.9万元,降低标准发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漏报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涉及199人;二是3县“电商镇”“电商村”项目中有3个未实施、3个部分实施,未实现带动当地电商发展的预期效果。 

  对审计发现的样本企业监测补助费公款私存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了移交。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按照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具体要求,2016年以来,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所有使用扶贫资金的市县实行审计全覆盖。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重点任务,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至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至10063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07%,“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扶贫资金管理逐年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数量明显减少。通过审计,推动整改问题1281个,节约或盘活资金42746.36万元,修订或完善制度办法124项,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移送问题线索83件。 

  此次审计全省10个市和56个县发现,213名学生未享受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补贴等教育扶贫政策3.6万元,4106人未享受住院提标和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健康扶贫政策;25人通过重复申报等方式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5万元;部分市县产业化项目因无人承包等原因未产生效益。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在脱贫攻坚剩余任务推进中正加快解决。 

  (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从审计4个市13个县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看,各地积极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但还存在:一是3市县未按期完成83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未按时淘汰20吨以下燃煤锅炉39台;向海保护区核心区95户居民尚未迁出。二是7市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等12个环保项目未按时完工;2市县大气污染防治等7个项目建成后未组织验收。此外还发现,4市县未编制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或编制内容不完整,5市县未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未开展绩效评价。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10个县财政运行和省农信系统6家行社、7家国有控股小贷公司风险防范化解情况。结果表明,有关地方政府努力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相关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和风险管控不断加强,风险总体可控,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一是部分县财政收支缺口不断增大、新增超支挂账增长较快,政府债务进入偿还高峰、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财政运行存在困难。二是有的行社不良贷款余额大、不良贷款率较高,少计不良贷款、少计提减值准备,持有的部分资产已形成风险并启动司法诉讼等追偿程序;有的小贷公司逾期贷款余额高,有的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组织对30个市县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市县坚持就业优先,不断加大职业技能提升、援企稳岗投入和创业扶持力度,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但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一是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7市县将57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8市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59.9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258.6万元;5市县存在未及时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未及时缴纳1113名公益人员社会保险费、超期多发放349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91.4万元等问题。二是创业促就业政策落实不够到位。624家不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1393万元、贴息16.42万元;8市县未及时补充创业担保基金2363.99万元、未收回已代偿的逾期贷款829.38万元;4市县5个创业载体获得专项资金771万元,项目未达到孵化企业数量和吸纳就业人数等预期目标。三是职业培训政策落实不够到位。7市县未开展困难企业认定或在岗培训工作;6县向7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9.96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个别县将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795.41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2县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计提的职业培训费和职业介绍费结余1975.02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去年下半年我厅对7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与其他审计项目“融合审计”,持续重点关注。各市县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减轻企业负担,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还存在:一是4市县多收取677户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1072.38万元;12市县将应由政府承担的中介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转嫁给企业承担,涉及1184户;4个单位和14市县未及时清理返还或超规定收取各类保证金9952.58万元等。二是5市县6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未开展业务或支小支农担保额度低于标准;5市县8家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未按规定下调至1.5%以内;11市县中小企业助保金池贷款业务开展不充分,存在未开展或停滞、贷款放大倍数未达最低要求等问题。 

  (三)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方面。审计采取数据筛查与财务资料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省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末结存资金情况进行“穿透审计”。审计发现,按规定应予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等22.36亿元,省财政厅和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迅速开展结存资金清收工作,截至20206月,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督促各部门积极整改,已清理收回14.5亿元。 

  (四)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组织审计了12个县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9个方面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抽查专项资金48.15亿元。各县坚持因地制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各项任务扎实有序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11县粮改饲等33个任务未完成;6县秸秆综合利用等10个项目未实施。二是84.41亿元涉农专项资金因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闲置;2县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等632.76万元;2县超标准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超范围发放死亡人员移民补贴。三是个别县2018年建设的温室大棚有16栋未投入使用;3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243眼机井建成后未通电、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因配套资金不足等原因落实不到位。 

  六、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省7010亿元以上国有投资项目推进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建设年”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但还存在:一是由于土地征拆困难、规模调整等原因,9个续建项目停工、6个新建项目未开工;二是由于施工难度大、资金未落实等原因,17个续建项目未按计划推进;三是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原因,3个项目继续推进困难。 

  (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组织对2条高速公路、4县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建设项目和1所高校新校区建设等项目跟踪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但在财务和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多结工程款1064.98万元、招标控制价超概算等8884.88万元。二是水利发展建设项目中有6个项目未实施、7个项目未完工,多预留质保金258.46万元,49座病险小水库未列入维修计划。 

  七、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企业债务和运营中的重大风险隐患情况、相关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结果表明,相关企业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审计发现,有的企业债务余额高、企业持续运营的资金压力大;部分企业存在少计财务利息、少提跌价准备、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与国企本级并表等问题。 

  对上述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重要事项下达审计决定,向相关地方、单位移交移送问题线索34件。对其中涉及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的1个问题线索,以及其他10个重点问题被省纪委监委列为督办事项。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目前已整改问题229个,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8项。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督改,健全整改台账,逐个问题对账销号,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资金提质增效。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执行,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和非重点项目支出。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防资金闲置沉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优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十大工程”建设,以农业现代化引领乡村振兴。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保持就业稳定。聚焦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用足用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特殊政策,扎实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合理谋划项目、科学分配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助企纾困、惠企利民的作用。 

  • 责任编辑: 省人大金艳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