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吉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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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吉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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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意见,预算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0年,省政府及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财政收入好于预期,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省政府编制的2021年预算草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收入预算实事求是,支出安排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重点突出,符合国家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批准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预算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支出,优先保障“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需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国家社会保障政策,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支持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增强中央、省委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有效解决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支出固化、绩效不等问题。继续清理压缩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到期退出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把应由政府统筹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按规定比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不断提高一般公共预算的保障能力 

  三、统筹发展安全,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将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抓好化债方案编制、债券置换等工作。采取安排预算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措施,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大对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监督和问责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确保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四、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早抓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尽快将债券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坚决避免“钱等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形成有效投资,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基层急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推动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积极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情况清单制度,着重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等多环节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积极拓展审计监督工作,探索实行存在问题较多部门直接向人大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制度 

  • 责任编辑: 省人大金艳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