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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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19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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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公开版)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吉发〔2018〕24号)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计划安排,形成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1,716.3亿元、净资产总额11,635.7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0,547.3亿元。其中,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6,218.3亿元、净资产2,158.7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828.7亿元。

  (一)规模实力不断壮大。较2022年末相比,2024年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国有资本权益分别增长23.4%、18.9%、16.0%,其中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分别增长25.0%、20.0%、13.5%。

  (二)经营效能明显改善。2024年,全省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增加值较2022年度分别增长了22.3%、16.2%。其中,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分别增长59.1%、78.2%。

  (三)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基础支撑保障“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产业发展“领头雁”功能逐步彰显,安全支撑“压舱石”担当持续强化。

  (四)社会贡献大幅提升。2024年,全省国有企业上缴税费较2022年度增长26.3%。其中,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增长21.1%。

  二、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一)系统集成推进重组整合,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大力度重组推进“三个集中”,全力开展省属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重组整合攻坚,实现省属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我省支柱优势产业、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集中。专业化整合促进资本配置效率提升,改组组建矿业、物流、安保产业集团,积极拓展智慧农机、智慧高速、旅游康养、数字水务等新业务。战新产业培育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速。

  (二)锲而不舍破解遗留问题,国有企业历史包袱逐步化解。重点企业改革实现新突破,“压减、治亏、赋能”取得新成效,大力开展“压减”工作,实施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明确每年阶段目标。持续强化参股企业管理,推进持股20%以上参股企业财务总监派驻。

  (三)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深化,在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实现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在全国率先制定强化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的指导意见。新型经营责任制加快构建,把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纵向延伸到所属各级企业、横向扩展到中层管理人员。“活力效率提升”专项行动有效实施。创新管理人员选用和退出机制,探索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人事费用率等指标逐步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建立省国资委党委指导管理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强化党业深度融合,围绕高质量发展,做实“支部立项”这一吉林国企党建特色品牌。强化混改企业党建,制定关于加强省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消除混改企业党建工作盲区。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情况

  (一)强化高质量发展鲜明导向,推动企业发展质量加快提升。持续强化对标考核机制,引导企业补短板、强弱项,强化目标倒逼与刚性约束。启动经营效能综合评价,聚焦五个维度建立评价模型,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扫描画像更加多维。建立圆桌会议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和主要运行指标的定期通报机制,督促企业精益求精降成本、强管理、谋发展。

  (二)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集成政策供给,除研发投入根据规定视同利润外,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的,研发费用按照一定倍数加回。集聚资源协同创新,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各类产学研项目或创新联合体。集中优势力量促进成果转化,成立全国科技成果转化协作联盟,举办吉林省首届国有企业创新创意大赛。

  (三)从严规范企业员额和分配管理,深入纠防用工薪酬乱象。严肃收入分配秩序,印发通知明确增亏企业和由盈转亏企业当年取消负责人绩效薪酬。严肃机构员额管控,分别明确战略管控型、经营型总部职能部门数量。严肃招聘过程管理,建立实施监管企业联合招聘机制,招聘公告在省国资委网站统一发布、岗位任职条件设置统一审核、笔试及第一轮面试统一组织开展。

  (四)以穿透式监管为重点,重构重塑大监督体系。强化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协同监管,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落实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动监督机制,构筑业务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三道防线”。

  (五)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资监管大格局初步形成。将省属国企划分为“实业、金融、文化、机关保障”四大类,分别确定监管和改革实施主体。增强国资系统监管合力,出台指导意见着力构建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的国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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