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5年,省政府收到省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共222件。其中195件代表建议交由省发展改革委等36个部门(单位)和4个市(州)政府具体承办;其余27件代表建议,经与省人大人代选委沟通,省政府办公厅分类编印了11期《代表建议摘编》,分送省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工作参考。截至目前,所有222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据初步统计,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87%;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条件成熟解决的占13%。依据收到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代表对今年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认真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渠道。2015年初,省长主持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省长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密切联系代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及时回应代表关切,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省政府时任分管领导参加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接受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及时召开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传达省人大交办会议精神,部署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庄严副省长到省政府工作后,多次听取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直有关部门汇报,对扎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其他省政府领导,结合分管工作,经常听取分管部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多次在代表建议承办件或《代表之声》上作出批示。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履职尽责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省发展改革委将建议办理工作写进《关于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确保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强化办理工作的制度保障。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厅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年终业绩考核,全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任务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省人大、省政府代表建议交办会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了建议分办协调会,在省政府议案工作管理系统网上预分办的基础上,对代表建议逐件交转各承办单位。省人大人代选委有关同志全程参与指导分办工作。经过会议集中分办,多方协商沟通,现场指定牵头部门,理清主办、协办关系,确保每一件代表建议都有承办单位,做到了件件有着落。省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交办函》(吉政办议字〔2015〕1号),要求各承办单位制定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确立办理工作任务书,建立办理工作台账,明确办理工作责任人及办理工作时限,统一复文格式,指定签发人。各承办单位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实行领导抓处室,处室抓经办人,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环保厅领导与承办处室签订建议办理任务书,逐件明确责任处室、办理人员、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矿局等单位认真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细化办理程序。省能源局制定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指标量化表,责任具体,时限明确,确保办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
(三)认真办理,坚持依法规范办理代表建议。2015年1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原则、承办职责、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根据省政府办理工作规定,认真梳理本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依法办理、协商办理、接受监督、注重实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负责、督办检查、联系沟通、反馈报告办理制度,履行承办职责,遵守办理程序,依法规范开展办理工作。省质监局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坚持把好“五关”,即承办人员拟稿关、处室负责人审稿关、办公室文字审核关、分管局长审批关、局长签发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推行交办任务书、办理提示书等工作制度,严格遵照每件建议办理过程中履行办前沟通、调查研究、文稿起草、征询意见、逐件面复的工作程序,确保了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得到了代表的认可。
(四)及时调度,全程跟踪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建议办理的核心是抓落实。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在抓落实,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声。省政府办公厅主动与省人大人代选委沟通联系,协商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电话调度、下发提醒函、跟踪督办等方式推进办理工作。省公安厅采取专题会议、定期催办、专项督查等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在办理王艳霞代表《关于调整“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的建议》时,因省级公安机关无权修改相关立案标准,省公安厅主动与省委政法委协调,提请省委政法委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最终就我省涉林执法司法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并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林执法司法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得到了代表充分认可。省国土资源厅分管领导每周调度办理情况,实行“办理过程三沟通”,一是接到承办件后及时沟通,了解代表真实意图;二是正式答复前主动沟通,做到代表满意再答复;三是正式答复后,登门面对面沟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省民政厅采取下发督办通知单和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等形式,推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省卫生计生委实行牵头处室督办和具体承办处室指定联络员定期上报办理进程制度。
(五)增强实效,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整体水平。按照省人大、省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注重发挥代表在办理工作中的作用,把及时与代表沟通、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和代表意愿、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听取代表对建议答复情况的意见、虚心接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评议等,作为尊重代表、认真规范有序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环节,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有条件解决的,立即采纳,边回应边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入工作计划,制定时间表分步解决;因条件限制确实解决不了的,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理解和支持。省环保厅针对4件代表建议涉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问题,在专题研究、深入调研、采纳代表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秸秆禁烧工作会议,隋忠诚副省长到会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在办理石淑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时更换高速公路指引标志的建议》、聂永军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吉林省高速公路标识牌规范管理的建议》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投入5500余万元,对全省高速公路指路标志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率员陪同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检查组,对该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得到检查组的好评,石淑梅代表也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为吉林省交通厅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深入基层当面答复代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点赞。
2015年,省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得益于省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指导,得益于代表们的支持和理解,得益于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得益于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和辛勤努力。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省人大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待还有差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越来越繁重,办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当一部分代表建议,关系到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政府能力建设、社会管理服务等深层次的问题,办理的难度和深度明显加大,许多建议需要多个领域和部门合力攻坚。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认识,站在讲政治、识大局的高度,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业务水平,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抓实抓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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