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于2026年5月13日上午在长春召开,会期1天半。
建议议程为:审议《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吉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吉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冰雪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政府债务风险警戒线的决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常委会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设公民旁听席20席,欢迎公民积极报名旁听。报名时间:5月9日—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报名电话:0431-85091152。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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