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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5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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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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