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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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4-08-18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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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到3个县(市)区,对全市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了检查。从取得的主要成效看: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三是促进了农业品牌的创建,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五是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从存在的主要问题看:一是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人才缺乏,三是政府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发展资金不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认清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特别是农村专业人才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吸引更多农民入社。二是要抓好典型示范,推动规范化管理。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按照“生产专业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建设要求,培育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三是要强化政策扶持,形成发展合力。各级政府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部门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将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将国家支持农村农业发展的建设项目,委托和安排给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积极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打造农副产品优质品牌、绿色品牌、放心品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要抓好人才工程,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工程,制定计划,落实经费,扎实抓好培训教育。培养一批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热心合作社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培养一批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善于带领农民群众致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大力开展“绿色证书”、科技入户、农村信息员、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各种类型的农业技能培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文/李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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