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至19日,松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扶余市、松原石化园区、前郭县、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等地,通过实地查看、现场问询等方式,检查受污染耕地溯源、垃圾填埋监测及污染防治、医疗废物处置污染防治、油泥处置污染防治、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油井退出及采油生产污染防治等情况。
检查组还召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会,检查组成员、部分松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松原市人大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询问,松原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询。
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大局,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照法律规定,深入查摆在履行职责和工作落实中的短板弱项,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统筹衔接、一体谋划、一体整改。坚持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销号式落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从严抓好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坚决杜绝纸面整改、敷衍整改。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打破部门行业壁垒,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风险严防一体推进,完善联防联控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全域土壤生态综合治理整体效能。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即将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不断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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